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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控制

发布日期:2015-03-31
    通过加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方面的综合管理和综合教育,加快建立安全机制,不断更新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保障系统,建设好施工安全管理体制,确实形成全体成员、全部过程、各个角度的施工安全管理,才能达到施工安全、效益的最佳效果。
安全,对于万物生灵来说,是一种存续的保障;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一种进步的体现;对于各类企业来说,是一种实力的反映。它体现着人文思想,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是一个永恒的、不懈探究的命题。建筑施工企业更是要求尽善尽美,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一、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
  在全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说是企业法人代表,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并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表现:一是部分企业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二是有些企业由于产品对路,适应市场的需要,效益较好,再加上多年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对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无关紧要;三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熟视无睹,疏于监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走马观花。如每年年终组织的安全责任考核验收,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容易给企业负责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安全管理就这么简单,不用创新与投入,就能获得地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要经济效益和“票子”忽视甚至不要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需要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但是,很多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对有关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我们都知道,安全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非常广泛。另外,企业机构合并 、人员裁减,安技部门首当其冲,导致安技人员流失严重。
  3.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缺乏安全生产保障;
  企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对于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非常重要。目前,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留下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的企业采用比价采购的办法,降低成本,导致采购的劳保用品质量低劣;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从业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无法获得医疗救治、职业康复和经济补偿,有的企业出了工伤事故不进行工伤鉴定,不享受工伤待遇,更严重的是造成工伤或疑似职业病就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的是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安全条件极差,粉尘、噪音超标严重,通风不符合要求,照明很差或不足,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条件下作业,导致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居高不下。
  4. 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缺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劳者文化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受教育阶段缺乏安全培训,参加工作又缺乏安全教育,并且大部分劳动者还是考虑如何赚钱养家糊口的问题,希望多挣一些钱来改善家庭的经济生活而忽视了平安即是福的简单道理。另外,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业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发生在进城的民工身上,他们从农村的环境一下转换到陌生的工业环境,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有些民工(特别是生产忙时招来的季节工)未经培训就上岗,甚至从事一些特种作业或者危险作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违章作业,如工业气瓶在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情况下,猛摔猛碰,野蛮操作;车工操作时违章戴手套,不戴眼镜比比皆是;更严重的是无证人员从事行车、叉车,喷漆、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二是很多劳动者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认为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必要,往往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此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职业病时有发生。
  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安全责任制是安全部门的事,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没有多大关系;有的企业对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再要”的现象,不出事故,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也被忙碌的生产所冲淡,引不起领导足够的重视。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及时修订,检查时拿出的规章制度都是十几前计划经济时代制订的,早已不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要了。有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每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不能认真进行整改,又没有制订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不断发生。很多企业对外进行承包或租凭,而部分承包单位和个人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用品,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二、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具体做法:
  1.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
  2.经常性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有针对性的交底内容,以保证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是我国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推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它包括企业本身对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检查。还可以对安全卫生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对某项问题,如防暑降温、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检查。三是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
  3.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4. 贯彻落实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 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三、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订立合同之后,安全管理工作应与其它工作同步开展,同步进行。要依法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
四、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于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工程施工安全的准备工作,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勘查、记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其次在施工生产准备阶段,施工企业的管理层,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及容易发生事故的处所,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教,实施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狠抓施工生产安全计划的落实 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具体要求:
(1)要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充分了解、掌握设计文件的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2)开展好事前班组安全教育,施工前的安全防护检查,并要树立“下一道工序开展前,安全防护已完善”的思想。
(3)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如井支架、脚手架、各类支撑等。
(4)卸料平台等经常性活荷载受力的部位,要按照安全计算的模式进行搭建。
(5)掌握全程施工动态,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
  3.确保材料供应的质量 
材料部门对于各种原材料,应建立健全进场前检验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为此,要求材料员、工程技术人员,都要加强技术业务的学习,掌握好常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性能,熟悉材料在保管和运输的规定,做到分门别类的保管和堆放。凡属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到工地,以确保材料不会造成施工安全问题。
  4.电力、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首先规定它们的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管理档案,实现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施工企业管理者,要善于总结以往的安全教训,找出“通病”、“顽疾”,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日常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当场剖析原因,即时指正,限期整改。对预防措施和纠正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跟踪验证,保存验证记录。同时要建立健全奖罚制度,以经济辅助手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
    六、开展施工安全管理事后总结工作要将施工安全的事后总结工作,纳入系统行业化、法制化,方能使建筑企业全体人员,认真回顾项目工程管理中安全管理的成效及弊病,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理念,持之以恒地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具体做法:
第一是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总结标准化格式,并纳入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中去。
第二是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总结档案,以便规范和指导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日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是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总结内容的警示及监督体制,以确保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在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顺利开展。第四是实行施工安全管理总结的宣讲及测评公示制度,促使好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得到应用推广,并认真地吸取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经验教训。
 七、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规章制度来规范班组人员的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使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得到保障。
  1  监理对安全工作的控制
  (一) 监理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公布与施行,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增加了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内容。
  不仅要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 而且要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相应的管理,促进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重视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处理,使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施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该条例的规定,监理安全控制的重点主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工作:(1) 审查有关方案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2) 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3)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的强制性标准。
  (二)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该条例对监理工作和监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制定、编制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时, 一定要反映安全方面的工作内容,建立安全处理机制和责任,强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具体的人员分工及明确职责,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监理工作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重点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监理人员在巡视或检查后详细记录有关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监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1)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2)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3)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4)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的监理制度。
  (三)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对策
  按建筑施工的特点,根据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事故产生的易发性及其规律性,把人的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通过归类比较,可以发现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使用电气机具以及基础工程作业中。因此,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是多方面的,针对易发事故和常见事故发生的部位、工序和环节,采取保护措施,消除这些部位存在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等,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1. 易发事故原因分析及防护根据多年的事故类别分析,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这五个方面构成了施工现场的主要危险点,必须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的安全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1) 高处坠落建筑施工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主要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在主体结构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桩、沟、槽等的作业;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电梯、模板的安装拆除、各种起重吊装作业等。凡在基准面2 m以上(含2 m)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要求进行防护,避免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2) 物体打击由于施工现场上下交叉作业和流动性频繁,组织不良时会有很多物体从上面落下来,打到下面或旁边的作业人员,因此,必须做好垂直运输的安全防范和“三宝、四口”及临边等的防护。
  (3) 触电事故主要是设备、机械、工具等漏电,电线老化破皮,违章使用电气用具,对在施工现场周围以外的线路不采取保护措施等。
  (4) 机械伤害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使用的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搅拌机、各种气瓶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在使用过程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置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
  (5) 坍塌事故主要是指在土方开挖中或深基础施工中造成的土石方坍塌;在模板施工中发生超载和稳定性不足时的坍塌。
  八、 预防措施与对策选择安全对策
首先必须考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工程技术进行层层把关,确保技术的安全可靠性;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的安全;然后是教育训练,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现场主要预防措施与对策如下。
  (1) 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各项临时设施,按规定的区域进行材料堆放和安置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警示标志。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 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2) 进行事前、事中与事后及过程控制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物资不放行、不合格过程不通过,组装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做好事前、事中与事后的控制工作,事前主要是进行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管理程序等; 事中主要是对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过程的安全防护、违章操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事后主要是对工序完成后的交接检查是否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 现场安全防护重点根据施工现场五个方面的主要危险点,采用行政手段,必须加大安全投入、宣传、检查和培训,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技术方案,层层落实岗位安全责任,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及标准,奖罚分明,约束人们的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施工现场重点做好以下防护工作。
  ①临时用电安全; ②高处作业防护;③内外架子及洞口防护;④作业面交叉施工及临边防护;⑤模板支撑系统、土石方开挖和现场堆料防倒塌; 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⑦“三宝”、“四口”的防护。
  九、安全控制的有效方法
如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预防控制事故发生的关键,防止工伤事故的有效方法如下。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通过制度来提高人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强化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与措施费用,杜绝只强调生产而忽视安全的行为,同时也通过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
  (2) 强化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与安全意识,对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专业安全人员及施工队长、班组长是预防事故的关键,他们工作的好坏对能否做好预防工伤事故工作有重要影响。
  (3) 统一管理生产与安全工作,不断审查和改进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技术通过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既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还可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施工生产企业应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来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技术费用纳入到成本管理之中。
  (4) 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与工具做好高处作业、洞口临边、垂直运输设备、现场施工用电及施工机具等的防护工作。
  (5) 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监督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检查的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 建立必要的责任保险,分散与转移相应的风险,减少工伤事故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不能依靠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有日常针对性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 不能只喊口号或将制度钉到墙上当摆设,必须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对班组作业人员的保障设施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等得不到保障等,必须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制度;要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灌输应有的安全常识,坚持上岗培训及安全交底。搞好施工安全生产,光凭朴素的感情和良好的愿望是不行的,必须有扎实可靠的安全基础工作来保证。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切实做到“先培训后务工,先教育后上岗”是各级职能部门和安全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教育、训练和规章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严肃法规,加大惩罚力度,遵守劳动纪律,消灭违章和侥幸心理。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把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企业的最基层———工地和班组,扎扎实实地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抓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这样才能保障班组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才能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