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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照明的分类及特点

发布日期:2015-10-26
  一、博展馆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显色荧光灯,小型金属卤化物灯和反射型白炽灯,并应限制紫外线对展品的不利影响。当采用卤钨灯时,其灯具应配以抗热玻璃或滤光层以吸收外波长小于300NM的辐射线。

  二、壁挂式展示品,在保证必要照度的前提下,应使展示品表面的亮度在25cd每平方以上,同时应使展示品表面的照度保持一定的均匀性,通常最低照度与最高照度这比之应大于0.75

  三、对于具有立体造型的展示品,为获得实体质感效果,宜在展示品的侧前方40至60度处,设置定向聚光灯,其照度宜为一般照度的3-5倍,当展示品的侧前方应为5-10倍。

  四、陈列橱柜的照明,就注意照明灯具的配置和遮光板的设置,防止直射眩光。

  五、在灯光作用下易变质退色的展示品,应选择低照度水平和采用可过滤紫外线辐射的光源,对于机器和雕塑等展品,应有较强的灯光以显示其特征,在常情况下,弱光展示区应设在展示区之前,并应使照度水平不同的展厅之间有适宜的过渡照明。

  六、展厅灯光宜采用光电控制的自动调光系统,随天然光的变化自动控制或调节照明的强弱,保持照度的稳定和节约能源。

  七、展厅的每层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时设有应急照明。

  八、藏品库房和展示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暗配线方式。藏品库房的电源开关尖统一设在藏品库房总门之外,并装设防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藏品库照明宜分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