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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观照明类型概念

发布日期:2017-08-18
  城市景观照明景观类型指相互隔离地段,按其外部特征的相似性,归为同一类型的景观,如建筑景观、园林景观、草原景观、江河景观和森林景观等。

  自然景观:只受到人类间接、轻微或偶尔影响,自然面貌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天然景观,如高山、极地、热带雨林及某些自然保护区等。

  人文景观又称文化景观: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景,是自然风光、田野、建筑、村落、厂矿、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主人物和服饰等构成的人文现象的复合体。

  夜间景观:在夜晚,通过黄道光、月光、星光和灯光重现白天的自然或人文景观。

  夜间照明:泛指除体育场、工地和室外安全照明外的室外活动空间或景观的夜间景观照明。照明的对象有建筑或构筑物,广场、道路和桥梁,机场、车站和码头,名胜古迹,园林绿地,江河水面,商业街和广告标志以及城市市政设施等的景观照明,其目的就是利用灯光将上述照明对象的景观加以重塑,并有机地组合成一个和谐协调、优美壮观和富有特色的夜景图画,以此来表现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夜间形象。

  观景点:具有最佳位置和视角的观景地点。

  观景距离:人们凭视力观景的距离。也称观赏景物所需一定的空间距离,据实验研究表明,人的双目及视野在60度角的圆锥体范围内,视距为景物高度一至三倍观赏时,效果较佳,小于它时有迫促感,大于它时有远离感。

  近景:靠近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或按人的尺度,人的视野所看到的景物,如建筑立面的局部(细部)景观。

  中景:离观景点较远的位置所看到的景物,或按“街道”的尺度,在较大视野内观赏的景物,如建筑或构筑物的全景。

  远景:远离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或按城市的尺度,在大视野内观赏到的景物及它周围的环境。

  静态观景:在某一特定观赏点静观各种景物的夜景效果。

  动态景观:观赏者在运动中近赏、远眺、仰慕、俯瞰,从而获得步移景异地观赏景物的夜景效果。

  景观意境:人们触景生情、联想到某种深化景界(意)的内涵,把景物印象融入思想感情,形成的一种景观艺术境界。

  硬质景观:相对于软质景观而言,满足复杂的城市生活要求,适应众多人群使用的景观设施,如建筑、街道、道路、桥梁、广场和城市市政景观设施等。可作硬质景观的材料很多,如混凝土、砖石、金属和玻璃等等。在设计硬质景观相应充分发挥材料的肌理和质感特性。

  软质景观,植被景观:相对硬质景观而言,在一定的地区内,覆盖地面的植被及树林形成的景观。绿地、树木和花丛等均属于软质景观的范围。

  营造景观:按庆典活动或特定的主题要求,在人群集中的广场或地点,利用灯光营造出各种寓意和造型的灯饰景观。

  剪影:景物在它的背景上形成轮廊清晰的影像。

  夜景效果图:能真实、准确地表达夜景照明设计方案,并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夜景图。

  夜景天际线:以天空为背景,通过城市的建筑和构筑物,山体、江河水面的夜景灯光表现城市高低起伏韵律,描述整个城市全貌和特征的夜间景观边界线(或称轮廊线)。

  景观设计学:是关于景观的分析、规划布局、设计、改造、管理、保护和恢复的科学和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