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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运动设施与照明设计

发布日期:2018-10-19
  一、水上运动设施的建筑特点

  水上运动项目很多,其设施通常有游泳池(馆)、跳水池、潜水池、水球池、造浪池、戏水池等,一般以游泳馆、池为主。

  作为正式比赛的游泳池,特级和甲级场馆,池长50m、宽25米、水深2m;乙级场馆,池长50m、宽21米、水深2m;丙级场馆,池长50m、宽21米、水深1.3m;特级和甲级场馆的跳水池,长21m、宽25米、水深5.25m;乙级场馆的跳水池,长16m、宽21米、水深5.25m;丙级场馆可以不设跳水池。两个泳场之间的间距不低于10m(乙级场馆可降到8m)。

  游泳馆、池的平面组合布置主要有三种:全部游泳池在室内的布置形式;全部游泳池在室外的布置方式;室内池和室外池相贯通,即游泳馆和游泳池综合在一起的布置方式。不管何种方式,游泳馆、池一般可分为游泳区、动力后勤管理区及观众区三部分。

  游泳池的设置一般要考虑各种游泳项目的综合使用问题。游泳馆、池的主体结构必须有良好的防腐性能,除满足空间结构外,还应防潮、防结露、保温、隔热。室内各种设备(计时、记分、摄像、电子系统、电器设备等)均应防腐蚀、防潮、防火等。

  二、水上运动设施的观众厅布置要求

  游泳馆、池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比赛馆(池)、练习池、教学用池和公共游泳池等几种。比赛馆、池一般要求满足游泳、跳水以及水球比赛,并要求设置观众席,游泳者和观众在路线和场地上严格分开。练习池和公共游泳池通常不设置观众席。

  游泳比赛馆、池的观众席数量不宜太多,否则使用率低,会造成投资浪费。因此,近年来为举行大型国际比赛,游泳馆内一般只设少量固定看台,留有增设临时看台的条件,以满足比赛期间的特殊需要。

  游泳池和跳水池平面一般布置成一字形,观众席沿游泳池长轴方向,分为单面和双面布置,这种形式最为普遍,也有呈L形布置的。游泳馆、池的视点应在最外一条泳道的分道线上。

  比赛馆的平面布置,既要有利运动员的使用,又要有利于观众的观看。室内游泳池照明设计应避免在游泳和跳水时产生眩光。为能清楚水中游泳运动员的动作,应尽量消除水面的反射眩光。跳水池的跳台对面和背面都不应设有采光玻璃窗,或其它强光源。为了能使观众看清跳水运动员在空中的优美动作,应尽量避免光从背后射入时产生的眩光,尽量不在运动员的背后设置大面积的采光玻璃窗。

  三、水上运动设施的照明布灯方式

  游泳馆、池的照明要求既要满足游泳、跳水、水球等运动的使用要求,又要使观众能较好地观看运动员的连续动作和姿势,还应考虑彩色电视转播对照明的要求。此外,还应重点解决好眩光控制、灯具设备的防潮防腐和安全等问题。

  室内游泳池一般用直接照明,其常见照明灯具的布置方式见下表格。对于无观众席的练习游泳池,采用顶部布置比较简单,但要解决好维修问题。对于有观众席的比赛游泳池,若是单面有观众席,采用不对称布置,将光投向观众席对面;若是双面有观众席,则采用双向布置灯方式较好。

  室外游泳池,一般有三种布灯方式:①中心悬挂式,灯直接悬挂在游泳池上方,比较经济,但更换维修困难,安全性能差;②中间立柱式,在观众席和游泳池面中心立柱照明,这样离游泳池距离近,节省灯和电能,但观众视线易被遮挡,垂直照度较低;③塔式,在观众席后面建立灯塔照明,能获得较好地照明效果,但投资较大。

  游泳池是否设水下照明?这个需要评估和计算。如果游泳池装设水下照明,则水下照明灯具一般固定在池的长侧池壁内,距水面1m以下,灯间距约为2.5~3m。跳水池的水下照明一般设在跳台一侧。水下灯具分为灯安装在池壁外侧的干式和直接安装在水中的湿式两种安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