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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照明设计的照明方式

发布日期:2019-01-11
  通过对光与影相生相合的特性的合理把握。采用了绿化、水岸照明为映衬,主要景点建筑照明点睛的手法。分级别,分层次运用灯光。使整个景区在夜间呈现出气势恢宏,浓淡有致灯光效果。因此,园林照明大致可分为重点照明、工作照明、环境照明和安全照明等方式,并在彼此的组合中,创造出无穷的变化。

  重点照明:重点照明是为强调某些特定目标而采用的定向照明。为让园林充满艺术韵味,在夜晚可以用灯光强调某些要素或细部。即选择定向灯具将光线对准目标,使某些景物打上适当强度的光线,而让其他部位隐藏在弱光或暗色之中,从而突出意欲表达的部分,以产生特殊的景观效果。重点照明须注意灯具的位置,使用带遮光罩或小型的便于隐藏的灯具可减少眩光,同时还能将许多难于照亮的地方显现在灯光之下,从而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环境照明:环境照明体现着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相对于重点照明的背景光线;另一是作为工作照明的补充光线。它不是专为某一景物或某一活动而设,主要提供一些必要亮度的附加光线,以便让人们感受到或看清周围的事物。环境照明的光线应该是柔和的,弥漫在整个空间,具有浪漫的情调。所以通常应消除特定的光源点,可以利用诸如将灯光投向匀质墙面所产生的均匀、柔和的反射光线,也可采用地灯、光纤、霓虹灯等,形成一种充斥某一特定区域的散射光线。

  工作照明:游园、观景的主体是游客。为方便人们的夜间活动,需要充足的光线。工作照明就是为特定的活动所设。工作照明要求所提供的光线应该无眩光、无阴影,以便使活动不受夜色的影响。并且要注意对光源的控制,即在需要时能够很容易地被启闭,这不仅可以节约能源,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无人活动时恢复场地的幽邃和静谧。

  安全照明:为确保夜间游园、观景的安全,需要在广场、园路、水边、台阶等处设置灯光,让人能够清晰地看清周围的高差障碍;在墙角、屋隅、丛树之下布置适当的照明,可给人以安全感。安全照明的光线一般要求连续、均匀,并有一定的亮度。照明可以是独立的光源,也可以与其他照明结合使用,但需要注意相互之间不产生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