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新闻动态 > 照明知识
公司动态 媒体关注 照明知识

商业空间灯光照明设计的表现手法

发布日期:2019-05-29
  商业空间在现代人们的生活中,已不仅仅是购物的场所,也成了休闲、娱乐的场所。其功能和特点决定了其在照明设计上需要更多的装饰性与艺术表达。以下是几点商业空间灯光照明设计的表现手法:

  一、面光表现

  面光是指室内天棚、墙面和地面做成的发光面。天棚在光的特点是光照均匀,光线充足,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用日光灯吊顶,光线密度均需一致,以保每个空间都光线充足。墙面光一般为图片展览所用。把墙面做成中空双层夹墙,面向展示的一面的墙做成发光墙面,其中嵌有若干个玻璃框,框后设置投光装置,形成发光展览墙面。大型灯箱广告也属于此类照明。地面光是将地面做成发光地板,通常为舞池设置,多彩的发光地板,其光影和色彩伴随着电子音响的节奏而同步变化,大大增强了舞台表演的艺术气氛。

  二、带光表现

  所谓带光是将光源布置成长条形的光带。表现形式变化多样,有方形、格子形、条形、条格形、环形(圆环形、椭圆形)、三角形以及其他多边形。长条形光带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在人流众多的公共场所环境设计中常常用作导向照明,其他几何形光带一般作装饰之用。

  三、点光表现

  点光是指投光范围小而集中的光源。由于它的光照照度强,大多用于餐厅、卧室、书房、舞台等场所的直接照明或重点照明。点光表现手法多样,有顶光、底光、顺光,逆光、侧光等。顶光,光照物体投影小,明暗对比强,不宜作造型光。底光,宜作辅助配光。顺光,投影平淡,光照物体色彩显现完全,但立体感觉差。逆光,光照物体的外轮廓分明,具有艺术魅力的剪影效果,是摄影艺术和舞台天幕中常用的配光方式。侧光,光照物体投影明确,立体感较强,层次丰富,是人们最容易接受的光照方式。

  四、静止灯光与流动灯光

  静止灯光,灯具固定不动,光照静止不变,不出现闪烁的灯光。这种照明方式,充分利用光能,营造出稳定、柔和、和谐的光环境气氛,适用于学校、工厂、办公大楼、商场、展览会等场所。

  流动灯光,是流动的照明方式,它具有丰富的艺术表现力,是舞台灯光和都市霓虹灯广告设计中常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