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新闻动态 > 照明知识
公司动态 媒体关注 照明知识

浅析道路的照明的标准与感觉

发布日期:2015-10-13
  关于道路照明一些标准和在照明的时候给人的一种视觉,下面我们就简单的了解下吧:

  照明与视觉

  驾驶员在夜间是借助于障碍物及其作为背景的路面两者的亮度对比来察觉前方道路上有无障碍物。路面平均亮度升高,察觉障碍物所必要的亮度对比变小,障碍物容易被发现。路上的物体、行人等的亮度如果比背景暗,驾驶员就只能见到它们的轮廓,即为轮廓辨认。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只关心前方有无行人或障碍物,无须辨认出是谁或何物,所以道路照明一般只需使路面具有一定亮度,增大物体与路面亮度差,驾驶员能轮廓辨认人或物即可。若物体的亮度比路面亮度大,驾驶员在较暗的背景里可见到一个明亮的物体,即为逆轮廓辨认。路上的导流交通岛,需要便于驾驶员辨认,所以增加其表面亮度,使能逆轮廓辨认。当物体向着视线的一侧亮度较大时,驾驶员只能辨认该侧表面细部。要提高驾驶员对细部的辨认能力,可通过道路照明增大物体表面亮度或使亮度变化。城市道路是城市的动脉。主照明为路灯,满足行人、车辆夜间行动。庭园灯、景观灯与路灯形成立体的照明模式,增强道路装饰效果,美化城市夜景,也可弥补路灯照度的不足。

  照明质量标准

  通常用规定的路面平均照度和均匀度两个指标。前者的单位是勒克斯,即每一平方米水平照射面积上,均匀分布一流明的光通量。后者是最小水平照度与平均水平照度的比值。实际上,路面的亮度分布与照度分布有相当大的差别。采用路面照度作为道路照明指标不能给出视感条件的真实情况。因此,国际照明委员会建议道路照明的质量用路面亮度、均匀度、眩光和诱导性四个指标衡量。亮度是道路表面单位面积上反射出的光量,用cd/m2作单位。均匀度是路面上亮度分布的均匀程度。影响驾驶员视觉舒适感的均匀度等于行车线上路面最小亮度与平均亮度之比。即使平均亮度较高,但亮度分布不均匀的路面,在明暗相差很大的地方,障碍也难以发现。眩光是强光直射驾驶员的眼睛,使眼睛不舒适,产生视觉障碍,看不清物体的现象。眩光使眼睛不舒适的程度用表示主观感觉的眩光指数G评定。国际照明委员会推荐:G=1,无法忍受;G=3,有干扰;G=5,允许的极限;G=7,比较满意;G=9,无影响。眩光与光源的亮度、视线与光源的夹角、路面平均亮度等因素有关。诱导性是用照明告知驾驶员有关前方道路线形、起伏、交叉、车流分合的有关信息。国际照明委员会建议,城市干道、高速公路的路面亮度取2cd/m2,纵向均匀度取0.7,G=6。日本已采用路面亮度作为道路照明指标。美国等多数国家仍用照度作道路照明标准。照度和亮度可以互相换算。路面P点的亮度等于该点的照度乘该点的亮度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