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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景照明的建筑文化

发布日期:2016-04-27
  (1)物质功能层面

  在物质功能层面,夜景照明与建筑文化相一致,表达建筑的功能特点,即对建筑功能的映射。不同功能的建筑,如商业建筑、科教建筑、办公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等夜景照明设计均有不同。

  具体来说,商业建筑往往坐落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方,处在城市的经济中心或区域经济中心,是夜晚人群聚集比较密集的地方。商业建筑的夜景照明应该体现出其繁华的气氛,综合考虑亮度水平、明暗关系、光色及照明手法的整体协调性。对科教建筑,如教学楼、图书馆,应表现出高雅、宁静的文化气氛。对办公大楼、宾馆饭店、纪念性建筑应表现出明亮、庄重、简洁的气氛。这两类公共建筑不应大面积使用彩色光照明,而应采用无色光照明,或以无色光照明为主,局部用小面积彩色光照明,使色彩显现更加和谐、自然。居住建筑的照明要突出生活气息,宜用暖黄色调,渲染亲切感和生活气息。工业建筑的照明要表达工业生产的氛围,宜综合运用暖黄、暖白色调,突出工业建筑的简洁、大气、高效的特点。

  (2)精神功能层面

  夜景照明在精神功能的层面进一步表达建筑文化。夜景照明可以突出宗教性。在审美层面,通过夜景照明表现建筑的细节、表达精髓,突出建筑的文化特色,增添建筑魅力。

  (3)历史范畴

  传统风格建筑照明根据载体特征及所处环境的不同,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注重反映建筑的原真性,以不破坏建筑原有的清雅为原则,用少量的灯具对环境景观进行提炼,体现“少即是多”,营造精、静的闲适氛围。这类建筑多为受保护的旧建筑。另一种则偏向于舞台效果,用绚烂的灯光营造红火、热闹的节日氛围,引起游者的共鸣,具有生活化、娱乐化、世俗化等特征。这类建筑一般为位置重要的仿古建筑,多为城市景区中的标志性建筑。对传统风格建筑的夜景照明的目的都是恰当的表达建筑文化的历史性。

  (4)地域范畴

  夜景照明对建筑文化的表达要基于地域特点。比如,重庆市作为山城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大山大水大雾大火炉”孕育了巴渝文化、航运文化、移民文化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鲜明的城市性格,而地域性的存在,其夜景照明表现出一些与众不同的特质,宜有一定色彩和动感,灯光形式尽量避免单一化,灯光设计应更具个性与可识别性,采用多视角、全方位的立体照明来更好的表达建筑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