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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大楼建筑物景观照明方式

发布日期:2017-06-06
  行政建筑宜以庄重、简明、朴素为照明主题,一般不宜使用彩色光,必要时也只能局部使用低彩度的色光照射。照明除了以展现建筑形态结构特征为目标,而灵活应用直接投光、间接投光或内透光等方式。可突出建筑标识、楼名等。

  常见的建筑物景观照明方式有投光照明、内透光照明、装饰照明和特种照明等,也常将其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照明方式相结合。

  一、投光照明

  这是建筑物照明的基本方式,分整体投光照明(泛光照明)和局部投光照明。就是将投光灯安装在建筑物外或建筑物上,直接照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某个部分,在夜间重塑及渲染建筑物形象的照明方式。使用光源常有金卤灯、高压钠灯投光灯和LED投光灯等。

  良好的投光照明应考虑以下要求:

  1、要确定好被照建筑立面各部位表面的照度及亮度,与周围环境的亮度对比,确定建筑物表面明暗关系,增加照明层次感。一般不必把建筑均匀照亮,但也不能在同一照射区内出现明显的光斑、暗区等不均匀情况。

  2、选择控光性能优越的专业级的灯具,同时合理选择投光方向和角度,防止产生眩光和光干扰。投光灯具安装应尽量做到隐蔽或伪装,不影响建筑白天美观,尽量见光不见灯。

  3、突出照射建筑物的主要细部,使人们欣赏建筑之美,看清细部材料的颜色、质感和纹理。

  二、内透光照明方式

  利用室内光线向外透射所形成的建筑夜景灯光形式,常见做法有二:

  一是利用室内既有的灯光,在晚上不熄灯,让光线向外透射,称为“自然内光外透”;

  二是在室内近窗的上檐或窗台处或近窗地面安装灯具,向上或向下投射,通过室内载体(窗帘)或空间反光外透。

  为了追求外观照明的均匀度,宜将光投向窗帘或室内天花板等反光载体。灯具功率的选择应与玻璃的选材和透光率有关。透光性较差的玻璃不提倡使用内透光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