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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照明设计“见光不见灯”的原则

发布日期:2017-08-01
  古建筑照明一直忌讳不能“见灯”,是因为灯具会严重影响古建筑白天的美观,而且对古建筑本身也会有比较大的破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实现灯具的全部隐藏安装几乎是不可能的,人性化的考虑,应该是灯具的设计与安装尽可能的对古建筑破坏最小,灯具要尽可能的小,减少空间存在感;灯具外形,颜色尽可能的贴近古建结构与材质。同时为了突出照明效果和氛围,辅助照明往往是必要的,在古建筑周围或者底部安装投光或洗墙灯,营造需要的氛围。



  古建筑照明设计中,照明设计师奉行的是“见光不见灯”的原则,常常在灯具排布上出现争议,只能“见光”,不能“见灯”,灯具要绝对隐藏,这种绝对性的想法也是不对的,因为某些照明效果的要求,通过精心的处理,落地灯、射灯等显性灯具是可以作为补充照明,巧妙地与建筑本身融为一体,这样的补充照明为照明效果方案提供更多的施展空间,可见,“吉见光”与“见灯”也并不矛盾。



  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相比,其结构要复杂得多,但这也是古建筑照明的优势所在,古建筑比现代建筑有更多的隐藏灯具的空间,梁、檐、屋面、瓦面、柱子等给我们提供了灯具的藏身之地,充分的利用古建筑的复杂结构,寻找合适的空间,选择或定制合适尺寸,合适配光,无损安装灯具,甚至是精巧定制的灯具,尽可能的实现古建筑照明工程隐藏安装,这是古建筑照明设计与工程实施的重要内容。